起名避讳
起名避讳传统周易八字预测,长文四柱八字预测,起名避讳西方人忌讳问年龄和收入财产等问题。独联体、希腊、巴西、不能用手指组成“O”形类代“OK”。因为“O”含有很下流的意义。这说明西方人也有避讳。避讳在古代社会中非常普遍和重要。
起名避讳 |
西方人忌讳问年龄和收入财产等问题。独联体、希腊、巴西、不能用手指组成“O”形类代“OK”。因为“O”含有很下流的意义。这说明西方人也有避讳。 避讳在中国古代社会中非常普遍和重要。所谓讳是名字,这是专指帝王、圣人、长官及尊长者的名字。对这些名字,人们在说话、作文时不能乱说、乱写,而必须设法避开它,这就叫避讳。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:“周人以讳事神。名,终将讳之。” 避讳在中国古代是人人需懂的一门学问,哪怕是目不识丁的小民百姓。否则,会有大祸,甚至有杀头之罪。 避讳制度,起源于周代,成熟于秦汉,盛行于隋唐以后,两宋最严格,至民国年间废除帝制,才废除避讳制度。 古代避讳,共分国讳、家讳、圣人之讳、宪讳四种,下面略作介绍。 1、“国讳” 包括:帝王的名、字、号(包括年号)、生肖、陵寝名等。是从皇帝本人到全国百姓都要遵守的。 国讳中最主要的是皇帝及其父祖的名讳,甚至包括皇后、太后,有时讳及皇帝的字号,前代皇帝的字号、谥号、生肖、陵寝等,在平时说话、著书、写信时都要注意,特别是给皇帝写奏折和外交谈判时更重要。如果冒犯了国讳,在百姓,便属“十恶不赦”中的“大不敬”之罪,要杀头的。在两国交往中,便有可能引发战争。如李渊建立唐朝,因其父名李虎,故百姓不敢直呼“老虎”,而将“老虎”称为“亚龙”、“季龙”、“威物”。又如清代吕留良一案,便因雍正认为:吕留良谊属臣民,而漫称“康熙”,其悖逆无状,何太甚矣!因而大开杀戒。由于国讳的普遍性,所以皇帝取名字是件很麻烦的事,有些朝代在给太子命名时多用“难知而易讳”的字,且尽可能用单名,也算是“帝心恻隐知人弊”吧。如宋、明两朝的皇帝中,很多皇帝的名是冷僻字,以宋代为例: 太宗赵炅 孝宗赵昚 度宗赵禥 恭帝赵(隰,去掉左边耳朵旁) 端宗赵昰 末代章帝赵昺 2. 家讳: 仅限于家族内部,外人与之交往中也应遵守,以示尊重,这是法律承认的,家讳避三代以内的祖先之名。家讳举例:司马迁父名司马谈,故《史记》中将春秋时谋士“张孟谈”改称“张孟同”;杜甫依成都节度使严武家,严武盛情待之,酒后高兴夸严武:“严挺之乃有此儿”,不想犯了严氏家讳,因而严武怒而相讥:“杜审言何来若孙”。据载,桓温闻讳而哭;李贺父名晋肃,故而终身不能考进士;农村恶骂牵爷娘;司马光父名池,友韩维写信至“持国”而改用“秉国”。如此等等,皆属家讳。 3.圣人之讳: 简称圣讳,就是避圣人之讳,如黄帝、周公、孔子之名在汉以后大部分朝代都要避的。 4.“宪讳”: 指下属官员避讳长官名讳。 宪讳举例: 宋孙传师名览,一次,受命出任考官,一考生事先投一文一信,想预先留个好印象,其信末,按惯例用了句套话:“伏维笑览”。却恰好犯了孙览名讳,故而孙览提笔在该考生信末批曰:“君毋笑览,览合笑君。”该考生命运可想而知。清代军机大臣铁良,闻人说军机处也须改良。因及父讳,就怒曰:直把我先改了吧!东晋官员王舒,其父名会,正好出任会稽守,便改会稽为郐稽。又如贾易父名寿昌,先被授予寿州知州,后奏明原因后,皇上应允,改为宣州知州任。著名的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也是宪讳故事。 历史上,有些情况下则不用避讳,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: 在先秦两汉时期 (1)姓不讳,不避嫌名,嫌名指音相同或相近的字,如汉和帝名肇,汉代一官名京兆尹,不改。曹操,造与操音近,曹植诗中多不避造字。 (2)二名不遍讳,即两字只讳其中一字。 春秋时,宋武公名司空,改司空官名为司城,改一字。 孔子之母名颜征在,孔子《论语》同一文中,用征不用在,用在不用征。 (3)已祧不讳,天子祭七祖,七祖之外称祧,已祧不需避讳。(民间是三代之上一般不避。) (4)君前无私讳——回答皇帝问话或给皇帝上奏章不用避家讳。 但隋唐以后越来越严,以上四条全部有变动。 (5)《诗》、《书》不讳:即写《诗经》、《尚书》等经典原文时不必避讳。 (6)祭天地神祗时不讳。 下面举些具体例子,加强认识: 先说嫌名,唐代大诗人李贺,父李晋肃,晋、进谐音,因此一生不能考进士。宋一官名叫田登,于元宵节前后贴告示,将放灯三天,写成放火三天。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,故事源于此。 遍讳,唐太宗李世民,世、民二字为常用字, 唐人文字中,世称代、系,民改为人。 南宋赵悙(光宗)绍熙三年(1190年)以后规定,“今后臣庶命名,不许犯祧庙正讳,”(宋史礼·志十一)六朝闻讳而哭。 避讳法主要有三种: 1、改字法。用同音、义字代替。 汉文帝刘恒,改恒山为常山,取恒、常同义。 唐代宗李豫改豫州为蔡州,同义。 宋太宗光义改义兴为宜兴,同音。 司马迁《史记》中称张孟谈为张孟同,赵谈为赵同,因其父名司马谈。苏轼祖父名苏序,苏洵改序为引,苏轼又改为叙。 2、空字,作某或“口”或直书“讳” 如唐人撰《隋书》为避李世民讳,改王世充为“王 充”后人误为“王充”。 3、缺笔加笔:最后一笔或两笔不写,或加上一笔两笔。 而阅读时,常以近音字代读讳字,林黛玉母贾敏,黛玉读敏为“密”音。 |
5792239420 2024-09-11 07:49